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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金色护栏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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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金色护栏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 2019-12-04 浏览次数: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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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警支队金色护栏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金色护栏工程
项目编号:JM-2019-11-126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晶
项目联系电话:136898248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大路与泰兴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崔健151044936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晶13689824855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三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M-2019-11-12621
1.招标条件
交警支队金色护栏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交警支队金色护栏工程;
2.2建设地点:该工程主要位于长春市朝阳区;
2.3工期:1年;
2.4招标范围:金色护栏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内容:金色护栏,主要分为0.6米,1.1米高护栏两种;
2.6招标控制价:6168240.00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4业绩要求: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
3.5财务要求: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6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05日至2019年12月11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需持(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项目经理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无在建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5)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2019年5月-2019年10月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纳税证明,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新成立的公司以最近的月份提供即可);(6)“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誉证明截图加盖单位公章;(7)外埠企业入吉备案证明资料(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需携带完整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5日13时00分整,地点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大路与泰兴街交汇处
联系人:崔健
联系电话:15104493687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三部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13689824855
监管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电话:0431-89865653
2019年12月0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业绩要求: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5.财务要求: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6.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6.824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5日08:30至2019年12月11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招标文件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日13: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5日13:00
六、开标地点: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持(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项目经理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无在建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5)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2019年5月-2019年10月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纳税证明,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新成立的公司以最近的月份提供即可);(6)“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誉证明截图加盖单位公章;(7)外埠企业入吉备案证明资料(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需携带完整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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