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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官桥三角坑至泰兴信号灯路段钢护栏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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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官桥三角坑至泰兴信号灯路段钢护栏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时间: 2020-07-17 浏览次数: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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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官桥三角坑至泰兴信号灯路段钢护栏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524]QZJL[GK]2020010-2-1)
一、项目编号:[350524]QZJL[GK]2020010-2
二、项目名称: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官桥三角坑至泰兴信号灯路段钢护栏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524]QZJL[GK]2020010-2-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省东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区经济开发区五金机电产业园纬25路140400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524]QZJL[GK]2020010-2-1 包1
福建省东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032502
交通管理设备交通管理设备东安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项) 1404004 1404004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杨芳 (包1)
评审专家: 陈盛南,林海,涂小燕,张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应依据下列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收取比例:1.5%;100-500:1.1%。(2)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3)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4)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户名: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30101283000919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524]QZJL[GK]2020010-2-1 包1 :19444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福建省安溪县凤城镇河滨西路
联系方式:13599114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一、二层
联系方式:0595-2279566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杨芳
电 话:13599114030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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