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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民众镇临水临崖交通安全隐患增加防护栏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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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民众镇临水临崖交通安全隐患增加防护栏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 2020-06-11 浏览次数: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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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民众镇临水临崖交通安全隐患增加防护栏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6 月 2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006-mz003-0039
项目名称:民众镇临水临崖交通安全隐患增加防护栏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2,442
最高限价(如有):1082442.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民众镇临水临崖交通安全隐患增加防护栏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代理编号:HMZS202004CSH001 采购申请表编号:中民采2020005
3.2中介预算价人民币1244186.21元,投标报价上限为1244186.21元*(1-13%)=1082442.00元,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上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的报价不得低于中介预算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38806.69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3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民众镇临水临崖交通安全隐患增加防护栏工程,结合民众镇乡村道路安保设施的现状,对民众镇的安保设施进行补充完善。根据该镇公路的设计速度、车流量、各类车型比例对民众镇道路的临水临崖等路段增加标志牌、路面标线、护栏、隔离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3.4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日期在签订合同后,由甲方拟定具体时间;工期要求自开工日起 个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及合格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供应商须①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3.7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参与投标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6 月 11 日至 2020 年 6 月 1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6 月 2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天标室安排)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6 月 2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天标室安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6月11日8:30至 2020年6月24日9:30期间进行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磋商文件。
7.2本项目采用网上参与投标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①“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7.3 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参与投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的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与纸质的磋商响应文件有不一致时,以纸质的磋商响应文件为准)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7.4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7.5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7.6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民众镇民安路3号
联系方式:0760-23185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020-87242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艳秋
电话:0760-8833174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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